7月18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、國家醫保局、國家中醫藥局和國務院扶貧辦聯合發布《解決貧困人口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工作方案》,要求全面解決貧困人口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,確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貧任務。
《方案》指出,解決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有3大主攻方向。第一,加強縣醫院能力建設,加大支持力度,改造和完善縣級醫院設施,強化對口幫扶,推進遠程醫療。第二,加強“縣鄉一體、鄉村一體”機制建設,加強縣鄉村人員培養培訓,統籌使用縣域衛生人力資源,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。第三,加強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,消除空白點。此外,加強貧困地區疾病綜合防控,全面落實重點傳染病、地方病綜合防控3年攻堅行動。
《方案》要求,明確職責分工,中央部門負責健康扶貧政策頂層設計、健全工作機制、明確責任要求;地方政府負責結合本地脫貧攻堅實際,制定政策、明確標準,并推動落實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實施健康扶貧、加強縣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、開展分類救治工作,扶貧部門負責將健康扶貧納入脫貧攻堅總體部署和工作考核,醫保部門負責實施醫療保障扶貧、將貧困人口納入醫療保障制度覆蓋范圍,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負責加強健康扶貧的投入保障。各地要結合實際,按照能夠解決實際問題、貧困人口普遍認可以及可量化、可實現、可考核的原則,制訂具體工作標準和實施方案,對照標準開展排查,摸清底數,建立臺賬,明確時間表、路線圖。
《方案》強調,要加大投入支持,中央財政統籌衛生健康領域現有資金渠道,在分配衛生健康轉移支付資金時,對“三區三州”和其他深度貧困地區予以適當傾斜;省級、市級財政對解決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要予以傾斜支持;縣級財政要按規定落實好鄉鎮衛生院及鄉村醫生補助經費,對于服務人口較少、按照現有渠道和補助標準不足以維持正常運轉的村衛生室,縣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;貧困縣用足用好現有政策,支持符合條件的解決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的項目;東西部扶貧協作、對口支援、定點扶貧等要支持解決貧困地區基本醫療有保障突出問題;鼓勵各類公益基金、企業等社會力量支持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