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廣網北京7月20日消息(記者 曹倩)“公司高管在投入崗位發揮專業精神的過程中,可能會出現一些非主觀、非故意原因導致的問題。如果公司有類似董責險這樣的支撐,至少對我而言非常有價值。”日前,深圳主板上市公司北京東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為“東方中科”)副總經理、董事會秘書常虹做客《中上協會客廳》時,談到了自己對董責險的看法。
對于本輪董責險熱潮,常虹認為,中國A股市場制度的成熟性及投資者的成熟度發展來到了這個階段,才會出現對董責險的關注度的大幅提高。也是中國資本市場成熟、發展,進一步放大了董責險的價值。
常虹表示,國有企業購買董責險的占比較低,民營企業購買比例可能更高。國有企業董監高擔任者多為體制內人士,公司的監管和治理相對更加嚴格;市場趨于認為國有企業的經營周期、穩健程度、團隊穩定性更好,管理風險相對較小。
常虹表示,希望未來也能有更多上市公司自主選擇,將其董責險投保行為、保費變化等更詳細的信息充分披露給市場;同時,各類行業協會、監管組織及第三方評價機構在評價一家上市公司的優劣、排名高低時,也將董責險納入其中的考核要素。
東方中科副總經理、董事會秘書 常虹
民企購買董責險比例更大
董責險正從淺水區向深水區行進,上市公司董責險投保熱潮在持續高漲。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,截至6月20日,年內已有超200家上市公司發布購買董責險的相關公告。
2020年3月1日,新《證券法》正式實施,其中確立的“中國式證券集體訴訟制度”,大幅提高了A股上市公司及其董監高群體面臨的訴訟風險。隨后瑞幸咖啡、康美藥業兩起財務造假案塵埃落定。
2021年9月,瑞幸咖啡與美國集體訴訟原告代表簽署總金額為1.875億美元的和解意向書;同年11月,康美藥業被判賠償投資者損失24.59億元,5名獨立董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合計超億元。兩起財務造假案在A股市場引發軒然大波。
“幾次董責險的變化,都跟外部制度的變化有很大關系。”常虹表示,與康美藥業案和瑞幸咖啡案的爆發有關系,但也是因為中國A股市場制度的成熟性及投資者的成熟度發展來到了這個階段,才會出現對董責險的關注度的大幅提高。
今年初發布的《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(2023)》顯示,2022年購買董責險的上市公司中,民企占據多數,比例高達78%,中外合資(含港澳臺與境內合資)占比10%,國企占比5%,外商投資(包括港澳臺投資)占比7%。
“從企業性質來看,國企和民企在購買董責險的數量和需求上存在一定差異,民營企業購買比例可能更高,絕對值可能更大。”常虹認為,原因可能有幾個方面。
首先是任職董監高的人員身份不同,董責險的保險對象是上市公司,包括主要管理人員尤其是董監高,對于民營企業而言,A股市場的創始人、股東、管理層往往是重疊的,而在西方,歐美市場的董監高則更多由職業經理人擔任。
此外,民營企業更多處在一種創新有活力的、市場化非常充分的環境中,對團隊的激勵和依賴程度更高,這些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治理風險相對較大,且風險的可能性更多源于自身。因此無論是上市公司的主要控股股東還是管理者,都能更加感同身受,對董責險的了解和關注度更高,購買的驅動也會更大。
“反觀國有企業,董監高擔任者很多為體制內人士,監管相對更加嚴格;國有企業大多站在國民經濟的主戰場,從經營周期、穩健程度、團隊穩定性等各方面來看,經營治理的規范性也會更好。”常虹表示,市場趨于認為國企管理風險相對較小,因此國企購買董責險的必要性就相對要低。
資本市場成熟發展放大董責險價值
而截至目前,東方中科目前尚未購買董責險。
對此,常虹表示,作為國有上市公司職業董秘,從上市公司治理角度來講,非常認可董責險對上市公司的價值,希望東方中科在不久的將來能夠購買董責險,在上市公司的治理和發展上更進一步。
常虹坦言,無論是整個A股上市公司的大群體,還是國有上市公司的小群體,都面臨著如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質量的迫切訴求。這一點無論是從外部還是企業內部都非常明確。
“這需要時間去解決。我個人其實非常有信心,我覺得我們會在正確的道路上作出正確的抉擇。”常虹表示。
在董責險“利弊之爭”的話題探討上,立足于上市公司高層管理者的角度,常虹指出,一個稱職的高管首先需要為上市公司利益考慮,在其投入崗位發揮專業精神的過程中,可能會出現一些非主觀、非故意原因導致的問題。如果公司有類似董責險這樣的支撐,至少對自己而言非常有價值,能夠全力以赴投入工作。
“資本市場經過多年發展越來越成熟,這個成熟是全方位的,相信它在未來20年會發展得更好、更完善、更符合市場化的規律。”常虹指出,包括投資者、董監高在內的從業者,其職業操守、道德水平和專業能力都會不斷提升,在這個大趨勢下,董監高責任險制度是“利大于弊”的。這種趨勢同時進一步放大董責險的價值。
“當然,其作用實際上也是有限的,但這反過來會促進公司管理層提升管理制度,有效甄別所謂的故意犯罪行為和因履職盡責而發生的疏忽。”常虹補充道,不是為了避免問題而放棄管理,而是通過加強和提升管理水平來得到更好的管理結果。
董責險應并納入上市公司排名考核
董責險走進更多A股上市公司視野的同時,其信息披露規范度也為業內所關注。
《中國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報告(2023)》顯示,受2021年底康美藥業案判決的影響,2022年上市公司集中在第二季度發布了購買董責險的公告。不過目前而言,董責險并非上市公司公告中的必須披露事項。
常虹表示,隨著時間的推移,希望可以從兩方面看到董責險的變化。一方面,未來能夠有更多上市公司自主選擇,將其董責險投保行為、保費變化等更詳細的信息充分披露給市場;另一方面,各類行業協會、監管組織及第三方評價機構在評價一家上市公司的優劣、排名時,能夠將董責險納入其中的考核要素。
“這不僅能充分說明董責險在整個上市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程度,也反向說明董責險為上市公司的治理和發展提供了正面幫助和支持。”常虹表示。(央廣資本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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